鹿城区政府关于苏爱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鹿政干〔2011〕37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苏爱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苏爱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局长级);
任命赵小松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局长级);
任命林毅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保留正局长级)、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温州市鹿城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任命滕美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物价局局长;
任命林宣富同志兼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温州市鹿城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任命胡向阳同志兼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温州市鹿城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命吴祝凡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姜扬烽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滨路建设办公室主任、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职务;
任命王朝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周国强同志为温州市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江滨商务区改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一敏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任命严良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任命金松琴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任命陈洁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任命周驰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卢智旭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贾志文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世南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向阳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勇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免去罗静方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移民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增斌同志的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姜定波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七都标准堤塘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职务;
免去卢建芬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局副局长、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南胜国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伟斌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改建办公室主任,温州市鹿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经理职务;
免去王毅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整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和忠同志的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跃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江滨商务区改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