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叶光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8-12 23:47栏目:温州头条
温鹿政干〔2011〕15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叶光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叶光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柴一峰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沈爱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任命贝苏临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胡建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免去郭广宇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