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建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鹿政干〔2013〕 4 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建光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周伟斌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郑坚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保留正局长级);
任命王毅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保留正局长级),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姜锦谷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李利法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吴祝凡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国强同志的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江涛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雷雨同志的温州市鹿城松台休闲文化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施文明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双屿都市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章国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靖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理凑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进达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高广跃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池春燕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副局长、温州市鹿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静海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美霞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谷朝霞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