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黄飞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黄飞达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吴旭东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驰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毛新奇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蔡金榜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郑小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吴宏志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监察局副局长;
任命郑乐斌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任命朱海滨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杨丽霞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夏海燕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任命章富华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局长、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叶晓清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赵金銮同志为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鹿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孙朝青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永泽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郑国胜同志为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镇彪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敏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良明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海龙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品珠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高珊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禾禾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焦丽珍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贝苏临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晓敏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加进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滨海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南鹏程同志的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国华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益铭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石月林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浙瓯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葛光凡同志的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