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关于毕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8-13 02:19栏目:温州头条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委员会
关于毕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社属各单位:
经区供销合作社党委研究决定:
毕志刚同志任鹿城区供销合作社经济业务指导科科长;
马跃同志任鹿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科科长;
吴快快同志任鹿城区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戴向前同志任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项淼同志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叶大芳同志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毕志刚、马跃、吴快快、戴向前等4位同志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2013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14日)。其中,毕志刚、马跃、吴快快、戴向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年(2013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14日)。
中共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抄送:市供销社,区委组织部,各街道、藤桥镇,区直各部门
鹿城区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