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李光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5〕12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光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李光林为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陈孔湖为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瓯飞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方秀菊为温州市洞头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张光为温州市洞头区瓯飞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黄建敏为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职务;
任命吕建伟为温州市洞头区工业区建设指挥部指挥,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林文军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
任命张方任为温州市洞头区渔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
免去曹其忠的洞头区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明营的洞头区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侯合海的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职务;
免去许战胜的温州市洞头区工业区建设指挥部指挥职务;
免去陈胜宝的温州市洞头区渔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职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