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选调名额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时间计算至 3.被选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 报名地点: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洞头区北岙街道镇前街1号3楼办公室一);联系人:林丽;联系电话:63482284、661765。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如被选调人员无法满足选调条件要求,经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后,核减选调计划数。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