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吴励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8-16 09:15栏目:温州头条
(洞委干〔2016〕17号)
各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决定:
吴励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庄成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副局长级;
张亚勤同志任温州市洞头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政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明铁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610办公室(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焕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陈冬梅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
曾文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郑群同志的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必东同志的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根据县委发〔1999〕74号文件规定,吴励光、张亚勤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