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陈海轮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8〕1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海轮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海轮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治安大队(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消防基础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郑元海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曾文虎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情报信息大队(反恐怖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
任命徐克金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
任命陈海平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禁毒大队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叶明誉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办证中心主任(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情报信息大队(反恐怖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倪小龙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特侦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科技通信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林维敏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科技通信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
任命许阳德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科技通信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庄志军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禁毒大队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北岙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陈志忠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任命陈伟前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副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网络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副科长级)职务;
免去吕辉敦的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