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任命郭婷婷同志为科员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洞市监〔2015〕131号
关于任命郭婷婷同志为科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给予张冰绚等19人按期转正的复函》(洞人社函【2015】26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郭婷婷同志为科员,任职时间为2015年7月起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0日
抄送: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