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公布支文君等23位同志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2015〕88号
关于公布支文君等23位同志具有社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温州市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15〕11号)文件的规定,经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考前培训、考试及量化考核,并经社会工作专业职务评审专家小组业绩评估,确定支文君等23位同志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布。
一、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2人)
北岙街道办事处:支文君、郭健、林怡芝、郭道演、周翔、郑鹏、郭磊;
东屏街道办事处:柯晨昊;
元觉街道办事处:陈振东、苏剑培、李艳艳、陈嘉慧、郭加兵、陈威娜、甘金巾;
霓屿街道办事处:颜晶晶、陈林波;
鹿西乡人民政府:林娜;
区司法局北岙司法所:许晨曦、叶艳艳;
区微动力志愿者服务队:陈素芳、郭慧慧。
二、具有社会工作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人)
元觉街道办事处:陈蓉蓉。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0月起开始计算。
以上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取得的上述任职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