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公布许莹莹等21位同志具有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洞人社〔2015〕105号
关于公布许莹莹等21位同志具有初级教师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洞头县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2015年12月25日评审通过,许莹莹等21位教师具有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具有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1人)
洞头区第一中学:许莹莹。
二、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20人)
洞头区教育幼儿园:南妮、王倩倩 、吕甜甜;
洞头区教育二幼:甘骋骋、庄梦翔;
洞头区教育三幼:倪慧慧;
洞头区教育五幼:张莹双、王洁灵;
洞头区东屏中心幼儿园:方慧慧;
洞头区东屏快乐幼儿园:王娟娟、张艳君;
洞头区太阳岛幼儿园:叶娌娌;
洞头区育才幼儿园:蔡慧峰、陈丽珍、李丽君、齐烨菱、姚娜;
洞头区城关中心幼儿园:林琳、周培;
洞头区元觉中心幼儿园:黄梅林。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2月起开始计算。
根据浙委办〔2009〕138号、温委办发〔2010〕93号文件规定,取得以上任职资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以经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方能予以聘任,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的,不予聘任。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