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关于胡志党等任职的批复
2019-08-23 17:00栏目:温州头条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文件
洞教任〔2016〕138号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关于胡志党等任职的批复
温州市洞头区实验小学:
你校中层干部职务聘任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胡志党任实验小学办公室主任;
杨 业任实验小学教务处主任;
叶燕燕任实验小学学生处主任;
苏 娜任实验小学办公室副主任;
曾燕辉任实验小学教务处副主任;
蔡海鸥任实验小学学生处副处长;
郑一帆任实验小学学生处副处长;
以上任期1年,特此批复。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抄送:区府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