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蔡志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7〕13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蔡志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蔡志文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一诚为温州市洞头区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林德荣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邦泽为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校长;
任命陈其钦为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庄志丹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副局长;
任命董希勇为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朱海斌为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友华为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副科长级(试用期1年);
任命陈小芳为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林小敏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任命林赞峰为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郭建新为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江济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黄志强为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命柯立军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侯文琼为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周国伟为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任命陈献明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大门岛分区(洞头区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颜贤权为温州市洞头区瓯飞办公室主任;
任命戴婉贞为温州市洞头区瓯飞办公室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任命黄胜贤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陈坤明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陈群挺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郑祥飞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朝生的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彭德金的温州市洞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季晓春的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宗永的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跃周的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海轮的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铭的温州市洞头区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郭程亮的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焕勇的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童庆栓的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海祝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北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显妙的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