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党组关于林家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洞民党组〔2015〕4号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林家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开展系统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洞民党组〔2015〕3号)文件精神,通过推荐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林家骏同志任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周世盼同志任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忠霆同志任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副科长、区社会工作管理中心主任;
柯友兵同志任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副科长、区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叶晓同志任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副科长;
陈俊华同志任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副科长、区双拥工作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烈士陵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建胜同志任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免去其区民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林士华同志任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副科长;
林达峰同志任区民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叶文杰同志任区民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卓桂喜同志任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曾芳芳同志任区婚姻登记中心副主任;
免去苏彩局同志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柯庆利同志区烈士陵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洞委发〔2005〕74号文件规定,柯友兵、周世盼、叶晓、叶文杰等同志的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二年。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