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颜红梅、陈少静、陈佳同志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2019-08-23 18:52栏目:温州头条
洞发改办〔2018〕65号
关于颜红梅、陈少静、陈佳同志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洞发改党组〔2009〕20号)精神,经党组研究决定,聘用颜红梅同志为馆员,陈少静、陈佳同志为经济师。聘期自2018年8月18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4日
抄送: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