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毅任职的通知
2019-08-23 19:40栏目:温州头条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文件
洞政干〔2015〕11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毅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温政干〔2015〕59号文件通知精神:
李毅任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大门岛分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1年)。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区检察院,区级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