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要求核拨区发改局编外人员经费的函
2019-08-23 20:14栏目:温州头条
洞发改办〔2019〕6号
关于要求核拨区发改局编外人员经费的函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区发改局编外用工的函》(洞机改〔2019〕56号),原统计局编外用工人员苏艳华、张盼盼已明确划转至我局,其相关经费合计约12万元。根据《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单位)预算的通知》(洞财预〔2018〕222号)文件,临时人员定额为3.8万/人,请贵局予以拨付7.6万元,不足部分在发改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8日
(联系人:陈佳 联系电话:63482212)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