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政府关于任命苏志毅同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的通知
2019-08-23 20:28栏目:温州头条
关于任命苏志毅同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秘书的通知
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洞机党﹝2018﹞67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任务,经研究决定:
苏志毅同志为区审管办(公共资源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协助理论中心组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审管办(公共资源办)党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