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21向瑞安市政府问:跨县市区医保家庭共济咨询
2022-02-17 04:50栏目:温州民生
KG21向瑞安市政府问:
家庭共济授权人温州市级基本医疗参保,配偶(被授权人)瑞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授权人已通过市民卡APP与被授权人建立家庭共济。今年上半年被授权人在自身医保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于瑞安有关医院门诊,请问这种情况授权人的历年账户余额不能用于被授权人的医疗支出?
瑞安市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家庭共济使用规则按授权人参保地相应政策执行,您咨询该情况的授权人参保地在温州市,具体的使用规则需咨询温州市医保相关单位。参照瑞安市家庭共济使用规则,若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不在同一统筹区内,被授权人是无法直接使用授权人历年账户余额进行刷卡结算的,需携带原始发票、门诊病历(电子病历)及授权人市民卡到瑞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谢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瑞安市政府答复: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我们将尽快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